转发2010年教师年度考核通知、考核表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文件
扬邗教人〔2010〕18号
皇冠电玩城做好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职工队伍建设,强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扬邗人社[2010]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是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环节,是发现、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从建设适应现代教育需求的教师队伍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建立由行政、党支部、工会、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精心组织、坚持程序、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确保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明确考核要求,注重提高考核工作的实际效果
1、考核时间:
从2010年12月31开始,至2011年1月18日结束。
2、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拟定考核工作计划,布置考核工作。
(2)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3)被考核人述职,进行民主测评。
(4)部门负责人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在个人考核表上签名。
(5)考核小组对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
(6)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提出嘉奖人选,填写奖励审批表,并将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及拟嘉奖人员进行公示。
(7)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8)向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审。
(9)兑现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3、考核要求:
在年度考核中,根据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改进考核方法,采用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的量化考核,弥补定性考核的不足。量化考核分为上一级领导、主管领导和民主测评三个方面,三者各按25%、50%和25%的比例计入被考核者年度考核的总得分。各单位要在量化考核汇总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实绩考核的情况综合评估,使考核结果的确定更趋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的刚性标准仍然按照扬邗教人[2004]126号文件规定实行。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优秀等次人员比例,一般应控制在12%以内,受到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的单位最多不得超过15%。对拟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事先应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可以给予嘉奖,嘉奖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8%。
三、认真组织测评,严格审核备案,确保考核的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1、认真组织测评。民主测评在教职工年终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教职工较多的学校可视情况分批进行),使用同一样式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民主测评表》。参加测评的人员除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外,还可邀请本地的党政机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学生家长代表等参加。根据被测评者本年度表现和述职情况确定测评结果为优、良、中、差,并在其相应分值内给出恰当的得分(超出分值范围为无效分)。被测评者民主测评的最后得分=有效分的总和÷给出有效得分的总人数。
2、严把考核优秀等次关。要准确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特别是对工作人员优秀等次的确定。要从德、能、勤、绩、廉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体现思想品德好,敬业精神强,业务素质精,教育教学实绩突出,清廉从教,群众满意程度高。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五天。公示期间如对“优秀”等次人员有异议,可以向考核小组反映。考核小组应根据公示情况,审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就考核等次提出明确的意见。考核小组对反映人及反映的内容要严格保密,并向反映人反馈调查结果,对事实不具体的匿名举报可以不予受理。
3、严格审核备案。坚持实施审核备案制度是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各环节按照规定标准、程序、时间等要求有序进行,提高考核质量的有效途径。通过审核备案,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管理。各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考核工作,按要求将相关材料通过区教育局报人社局审核备案。要严格考核纪律,确保考核工作依法进行和提高考核质量。
四、创新完善考核办法
要结合实际,让考核工作由手工操作向计算机考核管理发展,提高考核工作的效率。考核相关表格(区教育局公告栏)下载使用,不再另行下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奖励审批表》必须用16K白纸正反打印,左边距不少于2.5厘米,以便存档;《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名册》二种表格均用A4纸打印,并填报一式三份(年度考核表及奖励审批表复印无效,需打印)。
五、进一步明确考核工作的其他有关规定
(1)新聘用的教师在试用期间,应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 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一般由借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回原单位进行考核。教育局机关借用人员由教育局机关进行考核。
(3)当年退休人员,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人员,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5)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6)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附件:1、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表
2、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报送材料
邗江区教育局
2010年12月31日
附件1:
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1月4日
至5日
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准备考核材料,年度考核动员布置。
1月5日
至6日
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1月6日
至7日
组织述职测评,部门负责人、考核小组写出评语和等次意见。
1月7日
至10日
1、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2、提出嘉奖人选。
3、1月10日前必须将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及拟嘉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1月10日
至14日
1、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2、填写奖励审批表。
3、整理考核材料。
1月17日
至18日
按报审材料要求,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备案。
17号上午:头桥、红桥、李典、新坝、沙头、霍桥。
17号下午:杭集、泰安、槐泗、陈俊、方巷、黄珏、公道
18号上午:瓜洲、汊河、蒋王、杨庙、杨寿、美琪
18号下午:中专、实验、邗中、进修、机关幼儿园
备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疑问,请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87862266
附件2:
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报送材料
一、需要报教育局材料
1、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一式三份)
2、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名册;(一式三份)
3、人员考核登记表和嘉奖审批表;
4、不合格(不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人员说明材料。
二、年终考核汇总表及各项考核评分表、民主测评表由学校自行存档备查
附件: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类 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单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问程度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
职 务
工作岗位
本 人 小 结
评语及等次意见
部门主管领导
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责人意见
单位负
签名 年 月 日
意见
复核
签名 年 月 日
理结果
申诉审